-
作者:核實中..2012-08-03 22:13:57 來源:北京晚報
一個被摔碎的翡翠手鐲引發了一起高達300萬的“天價”訴訟。吳女士的手鐲在一家商店被店員李某不小心摔碎。吳女士說,當初有人出500萬買這個鐲子她都沒舍得賣。然而李某卻認為自己遭到了“碰瓷兒”:“這個鐲子如果是真的,也就值兩三千。”記者上午獲悉,這起訴訟如今已被朝陽法院受理。手鐲的價值認定將會成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和審判難點。
貴重手鐲掉地碎兩半
吳女士是一位著名畫家,她不愿記者透露出她的身份,因為她認為這件事與她的身份無關。
據吳女士講,今年7月6日下午,她到琉璃廠一家店里取她忘在那里的帽子,還順路購買了一顆草珊瑚珠子,回家經過天橋時路過一家賣紫砂壺和古玩玉器的商店。由于天氣炎熱,受到店里吹出的冷氣吸引,吳女士進入商店打算涼快一下。
進店后,女店員李某過來,極力向吳女士推薦店里的玉器。閑談中,李某得知吳女士剛剛買了顆草珊瑚珠子,便主動提出幫她鑒別。于是,吳女士將兜子里的帽子、雨傘和裝有翡翠手鐲的紅色盒子掏出來放到了桌上,然后在兜子里翻找珠子。
“李某問我盒子里裝的是什么,我說是翡翠鐲子,她表示想看一看。因為我正在找珠子,便說一會再給她看。”吳女士說,就在她繼續翻找珠子時,李某竟然私自拿起了盒子,等吳女士發現的時候,鐲子已經掉在地上摔成了兩段!
店家面臨300萬索賠
當吳女士向記者講述這段經歷時,語氣中帶著痛恨和心疼。據吳女士講,這是一只超寬、超厚、超重、滿綠翡翠的手鐲,是已經重病臥床的母親送給她的心愛之物,曾有拍賣公司愿以300萬元底價拍賣,也有人愿出500萬元購買,但都被她拒絕。
事發后,吳女士打電話報警,雙方隨后被帶到派出所解決。據吳女士講,在派出所里民警給雙方做了筆錄,還對手鐲進行了拍照。由于對方只同意1000元和解,吳女士完全不能接受,雙方調解未成。
7月31日,吳女士將店員李某和商店的經營者北京汲古閣茶業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兩被告共同賠償她經濟損失280萬元,或者賠償一只同品質的手鐲,同時要求二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她就是一碰瓷兒的”
“她就是一碰瓷兒的。”這是被告李某昨天在電話中對記者說的第一句話。
“她那個手鐲根本不值錢。如果那手鐲是真的,也就值兩三千塊錢,如果是假的也就值幾百塊錢。她那個就是一石頭,談不上什么翡翠。”李某言之鑿鑿,還跟記者說,“這都可以鑒定,你讓她出鑒定證書你就知道了。”
當記者問及李某手鐲到底是不是她碰碎的時候,李某卻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說,既然吳女士已經走法律程序,那就按法律程序辦好了。“我相信法律會保護我們的。”
最終,李某也沒有明確回答到底是不是她碰碎的手鐲。
手鐲價值認定恐成難題
吳女士的代理律師張雁峰分析說,他預計此案將會產生兩個爭議焦點:其一就是究竟是碰瓷,還是因被告過錯造成了吳女士的損失;其二就是手鐲到底價值幾何?根據司法實踐,要想認定手鐲的價值還要經過鑒定程序,否則就算是法官也無法做出判斷。記者注意到,價值鑒定恐怕也不那么容易。
在江蘇和天津兩地曾先后出現過類似的案例,從這兩個省市已經判決的案例來看,認定手鐲的價值已成為此類案件法院審判中的難點,鑒定也存在困難。
去年2月,江蘇靖江的林女士因與車相撞跌倒在地,左手腕上的翡翠手鐲斷成兩截。手鐲是林女士在2009年花36800元購買的。林女士找肇事司機賠償,對方卻對手鐲的價值提出懷疑。于是林女士委托了當地的一家檢測中心進行鑒定,然而結論卻讓林女士難以接受:手鐲在完好狀態下的參考市場批發價只有4800元。
因認為鑒定結論有誤,林女士索性起訴了肇事司機和保險公司。案子到了法院,手鐲的價值認定仍然是難點,為此法院還專門召開了聽證會。經三方當事人同意,法院又委托江蘇省金銀珠寶首飾行業協會對手鐲價值進行了再次鑒定。這一次的結論是:事故發生時手鐲的市場零售價在15000元至18000元之間。法院根據該結論,扣除殘值后,最終確定林女士的手鐲損失為16000元,并以此判決賠償。
然而在今年年初,由天津市南開區法院落判的一起類似案件,卻因為手鐲的價值無法鑒定而未能判決賠償。在這起案件中,手鐲的損失也是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手鐲的主人祁某自述鐲子的購買價格為5000元。然而祁某多方咨詢,當地物價局等相關鑒定單位均表示無法對手鐲的損失價值進行鑒定。而由于購買時間過久,祁某也無法拿出購物憑證。
最終正是因為祁某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手鐲的損失,天津市南開區法院駁回了祁某的訴請,只能等祁某搜集到新證據后再行起訴。
而吳女士認為:“我的這只鐲子,對我而言它是無價寶,但是發生這樣的事,市場價就是它的價值,不是這個行業里他們找的專家來給定的價值,如果我的這只鐲子它在市場上有人認可它值三五百萬,那就是它現在的真實價值。她要按市價賠償。”吳女士被摔碎的手鐲到底值多少錢?目前看來,這將成為本案的難點所在。
本報記者 張蕾
(鐲子“遺照” 吳女士提供)
相關新聞
玉觀音被摔壞
商家索賠12萬
本報訊(記者林靖 通訊員田水連)逛商場看珠寶原是一件愜意的事情,但如若不慎也會惹來麻煩。北京的王先生在商場看玉器時就不小心將貴重的翡翠觀音摔壞,從而被銷售商告到法院,索賠12萬元。今天上午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年3月,玉器收藏愛好者王先生到北京一家著名商場看翡翠。據銷售商稱,其工作人員在專柜接待王先生看貨品,卻不料王先生在看貨品的過程中將一件翡翠觀音摔壞,而這件翡翠觀音價值12萬元。
該銷售商與王先生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于是一紙訴狀將王先生告到了海淀法院,要求王先生賠償12萬元。銷售商認為,王先生在看貨品時不小心將玉器摔壞,存在過錯,給銷售商造成了損失,應當按照該玉器的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