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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實中..2012-08-15 16:54:12 來源:東南網
掀開瓦片 輕松盜得巨額珠寶
1990年,時年20歲的惠安人鄭某在石獅打工時認識了福州人王某(另案處理)。1994年,兩人再次相遇。“我們去偷別人的珠寶店,狠狠撈一筆。”在鄭某提議下,兩人一拍即合。
鄭某和王某鎖定晉江青陽的一家珠寶店。這家珠寶店只有一層,并且屋頂是瓦片,作案比較方便。
1999年3月21日,兩人晚上7點多就到珠寶店附近守候。一直守到十一點多,他們爬到屋頂,將屋頂的瓦片慢慢掀開,鉆進去后卻發現屋頂裝了吊頂。他們用錘子三兩下就把吊頂鑿出洞,順著繩子進入珠寶店。
面對滿屋子的財富,兩人不禁樂開懷。“當時已經被沖昏頭腦,反正隨便抓一把就往袋子里裝,每人裝了滿滿一袋子。”在這過程中,其中一人不慎碰到了報警器。警報響起,兩人趕緊從屋頂上的洞爬出去,隨后各自溜了。
妻子幫忙銷贓 一眼被認出贓物
鄭某提著這些珠寶,隔天凌晨兩點多匆匆忙忙回到惠安老家,將這些東西展示在妻子周某面前。清點后,鄭某發現自己偷了20條黃金項鏈、10多條黃金手鏈、30多個黃金戒指,還有10多枚寶石。他把珠寶分成兩份,一半放到衣柜里,另一半則藏在家門口的圍墻縫中,而周某也只知道藏在衣柜的一半。
為了趕緊套現,鄭某先后拿出兩條黃金項鏈,分別以2000元的價格賣給當地的珠寶店。一個多月后,鄭某以為風聲完全過去了,就讓周某拿幾條項鏈去賣。當天,周某在一家珠寶店交易時,被認出是贓物。隨后,警方趕到,最終確認周某銷售的項鏈與失竊的項鏈吻合,立即將她抓獲。“她去了一個早上沒回來,我就知道出事了。”眼見妻子一直沒有回家,鄭某知道情況不妙,急忙帶著一部分珠寶和2000元現金逃跑。
周某落網后,交代丈夫的犯罪事實,并在衣柜里找到另一半珠寶,歸還失主。不久后,周某因窩藏、銷售贓物罪,被晉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8個月。
珠寶被變賣 已難尋回
“我先后到廣東、廣西、北京、山東、上海和大連打工,一旦沒錢,就拿珠寶出去賣,大概在三年內全部賣光了。”去年思鄉心切的鄭某偷偷溜回泉州,還在泉州清濛開發區找了家工廠打工,但很快就被晉江警方抓獲。
昨日,晉江人民法院認為,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秘密竊取他人數額特別巨大的財物,已經構成盜竊罪,判處鄭某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15萬元人民幣,同時責令他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96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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