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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實中..2010-06-22 14:57:15 來源:中國當代藝術網
蔣彥又名蔣小彥,1972年進紫砂工藝廠,拜著名藝人王寅春、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呂堯臣,江蘇省工藝美術師李碧芳為師,學習傳統造型藝術。作品以厚重見長,以古樸為先,以圓潤出眾,以霸氣稱著。
中國茶文化舉世文明,茗飲習俗源遠流長。為此,歷史上出現過后以陶瓷或金、銀、銅、錫等等材質制作的各種茶具也種類繁多、不一而起。其中,以宜興優質礦泥制成的,茗飲時專門作為泡茶葉用的紫砂壺,自明代中期出現并流行以后,因其格調品味之高雅、制作工藝之精湛、備受人們的關愛、賞識。發展到今日,宜興紫砂名家之眾多,從業隊伍之龐大、商場的規模、獲利的豐厚等等,都是古代及當今許多工藝門類無法比擬的。宜興紫砂的得天獨厚,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們在此不作全面的分析討論。在此,我們僅指出其中的一個原因是:紫砂茗壺都是具備款識的,不管是大名家還是小名家、不管是從業多年的老藝人還是初涉此道的新人,如非特殊原因,一般都會在自己的作品上題名、署款。可以認為,具備款識已是紫砂創作的重要步驟之一,已是紫砂工藝的一個組成部分,甚至可以說它已是紫砂行業的一項世代遵循的優良傳統。
當然,款識的出現或存在,并非紫砂工藝所獨有。工藝品的創作者在所制器物上署名,或手工廠產品標記類似于款識的各種店名、鋪名,這重“物勒工名”的現象,中國古代早已有之。據文獻記載,至遲在戰國時已經出現,以后屢見不鮮。但是,除紫砂之外的任何工藝的任何款識,如唐、宋、元、明金銀器上偶爾出現的匠師款;明清竹刻,南京濮仲謙、嘉定“三朱”(朱鶴、朱纓、朱雅徵)、吳三璠款、明代蘇州于雕陸子剛款等等都僅僅是某一時期某一名家的個別行為,并非是整個行業的普遍現象,也未形成工藝傳統,不象紫砂款識一樣,自出現以后,綿延不絕,既具有鮮明的個人風格特色,又存在所處時代的氣息風貌,從而形成了自身發展變化的規律性東西,可以作為行業文化的一個方面進行單獨的專門研究。至于許多商品上出現的各種所謂款識,如宋代湖州銅鏡上的“石家照子”款;宋、元漆器上的產地、匠作款;明清徽州墨、湖州筆的各種商標等等,它們所起的作用主要是招徠生意,實質上與廣告、招牌無異,其作用意義是完全不能與宜興紫砂款識相比的。鑒于上述認識,我們認為是有必要對宜興紫砂的款識情況作一粗獷簡要的梳理,以供對此有興趣的讀者參考。
主要內容分以下三個方面:
一、關于紫砂款識的表現手法,有刻款與印記款兩類。
所謂刻款,是指以竹制或金屬制刀具鐫刻的紫砂款識。實際是以到當筆,必須體現出書法意趣,故難度較大,自己不能,往往要請人代筆或代刻。據紫砂文獻明末周高起所著《陽羨銘壺系》記載:宜興紫砂壺是從著名藝人時大彬(活動在明末萬歷年間前后)開始才出現款識的。(李茂林曾以朱砂號記,似乎已萌發了款識意識。)他說:“鐫壺款識,即時大彬初請能書者落墨,用竹刀畫之、或以印記,后竟運刀成字、書法閑雅,在黃庭樂毅貼間……”據此,還可知時大彬的款識、刻款和印記兩種都有。目前,揚州、漳浦、無錫、延安等地的名帶墓葬,都曾出土過時大彬款紫砂壺,已提供了較為確鑿可信的時大彬刻款資料。但時大彬是否使用過印記,尚無出土資料證實,還不能肯定。時大彬以后,文獻中著錄的明末擅長刻款的著名藝人還有李仲芳、徐友良、陳用卿、陳辰等。清初,則有惠孟辰、陳鳴遠等人。這些當然都是大名家,更多的小名家,則需從他們的作品中去尋覓了。以后至今,由于印記的大量使用,紫砂壺刻款現象相對少見。
所謂印記,是指借用印章篆刻藝術來表現的紫砂款識,也包括代表款識的某些圖記、圖案。紫砂印記與“封泥”相同,印章是陰文,打印后出現的印文則是陽文。反之,印章是陽文,印文則是陰文,這與在書畫上蓋章是不同的。紫砂印記的使用,當也很早,時大彬是否有印記雖不能肯定,但鎮江博物館所藏出土于1965年的一件紫砂壺上,鈐刻有“用卿制”三字葫蘆形印記,此制壺藝人估計即是稍遲于時大彬的“陳用卿”。至于紫砂款識的位置,一般都限于壺底、蓋內和把下等隱蔽處,很少出格。若制壺藝人又善書畫陶刻裝飾,則其款識也有可能隨陶刻內容出現在壺腹、蓋面等顯著部位。如延安出土的橢圓形提梁大彬壺上即在壺腹刻:“吟余養浩然,大彬”草書7字。前“吟余”5字是供品味觀賞而作的詩句韻語類文字,一般稱為“銘文”,后“大彬”2字才是款識,為此壺、此銘作者之題名。
二、紫砂款識的內容
不管是刻款還是印記,最常見,也是最為規范的紫砂款識是藝人的姓名、字號款。如古人的“大彬”、“陳鳴遠”、近現代的“冰心道人”(程壽珍號)、“顧景舟”等。凡在姓名、字號后加“制”、“造”、“制壺”、“制陶”等等字樣的也屬這一類。也常見在姓名、字號前出現藝人籍貫,因絕大多數是宜興人,所見均是“荊溪”、“陽羨”、“蜀山”等宜興、丁山的古稱、別稱。除以上常見款識之外,還有以下各種類型的款識現象存在,這些款識往往都具有多重義蘊。如:標明時間款。例見山西晉城清初墓葬所出大彬壺,壺底刻款為“丁未夏日時大彬制”。
又《茗壺圖錄》載:陳鳴遠曾作一壺,上刻“丁未杏月鳴遠作古”款。標明產地款。這一款識情況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很普遍,即壺底鈐“中國宜興”印,蓋內鈐藝人款識印。標明商號商標款。這一款識情況在民國年間很流行,著名的“鐵畫軒”、“豫豐”、“陳鼎和”、“金鼎商標”等均是,這些款識現象突出監制直,藝人款識或有或無。如“鄧奎符生監造”、“仁昌監制”款等。標明定制款。這類款識一般都為齋堂室名,其主人往往系文人雅士,或為財力雄厚之富商大賈。如“阿曼陀室”、“桑連理館”均為陳鴻壽定制款。“愙齋”為吳大澂定制款。制壺藝人也多為名家、高手,如楊彭年為陳鴻壽作壺,黃玉麟為吳大澂作壺等。銘文款。這種款識,不僅僅單為題名,還出現有詩文韻語類或敘事、紀念類銘文,如清初的惠孟臣傳有“清風拂面來孟臣”、“水浸一天星孟臣”、“葉硬經霜綠孟臣”等壺底刻款。惠逸公有“煙水云山逸公”六字戳印款。近人程壽珍有“八十二老人作此銘壺巴拿馬和國貨物品展覽會曾得優獎”印章一枚,常用此作壺底款。這種銘文款其實是“銘”、“款”的結合體。如出現在蓋、腹等明顯部位,則有可能是陶刻者所為,而非制壺者自作。紫砂款識中還有一些非常冷僻的例子、難以歸類,這里就不作涉及了。
三、關于紫砂款識的作用與意義
在藝術創作領域內,大家知道,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題款,這是對本人對自己藝術成果的一種肯定,也是體現作品價值、自我價值的唯一途徑。有款的作品,比無款的作品具有更多的人文背景,提供了更為豐富的資料信息。所以,它的價值無論是從經濟方面,還是從歷史、藝術、研究等各方面來衡量,都顯得更高。紫砂行業自然也是這樣。所以,紫砂款識的存在對于紫砂工藝的發展、繁榮,其作用和意義是絕不能低估的。在供鑒定、辨真偽方面,紫砂款識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為,對于不具備現代仿冒手段的古人來說,要想仿制出完全相同的款識,不管是刻款還是印記,畢竟是非常難辦的。另外,由于歷來紫砂藝人都很講究款識內容與形式的完美、非常注意迎合文人的審美情趣,反映他們的思想感情,志向抱負,特別是印記的普遍使用,篆刻藝術與紫砂壺緊密結合,使得紫砂工藝更具品位和觀賞性,從而更受文人喜愛,也就更具生命力。紫砂款識以上方面的作用都是十分明顯的,本人在此就不多作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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